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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总队提醒社会各界做好国庆节期间的消防安全管理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网 | 时间:2007年09月29日 | 文章来源:消防总队
  为切实做好国庆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总队提醒社会各界做好国庆节期间的消防安全管理:
  一、各单位国庆节前要对员工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要使每名员工都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节日期间,各单位要增派巡视人员,增加巡察次数,对重点部位要死看死守,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如果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在报警的同时,要及时组织疏散人员,坚决避免人员伤亡。
  二、各地要开展以“打通生命通道”为重点,以减少火灾亡人为目标的火灾隐患专项整治活动。重点对三合一建筑开展集中清理活动,对车间、仓库内设置的员工宿舍,必须立即搬迁,对逾期不整改的,依法给予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
  三、各单位要严格贯彻“隐患自查、责任自负”的原则,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落实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在单位内部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消防安全网络,切实提高单位整体防范火灾事故的能力。
  四、凡在国庆节期间举办庆典、聚会以及其他大型活动的单位,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向消防机构申报检查,并经消防机构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凡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一律不得举办。期间,消防部门要加大对此类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一经发现擅自举办各类活动的单位,消防部门要严肃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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