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1日内蒙古《北方家庭报》在头版位置刊登题为“我区经侦部门去年战果显著,抓获犯罪嫌疑人900多名 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35亿元”的报道。
内容为:2007年,全区经侦部门认真履行“打击、服务、参谋”三大职能,努力构建“预警、防控、协作”三大机制,积极推进“三基”工程和队伍正规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经侦工作取得明显进展。
侦查办案稳步提升。全区经侦部门受理各类经济犯罪报案1265起,同比上升12.8%,立案859起,同比上升17.2%;破案762起,同比上升20%;涉案金额35.5亿元,同比上升2倍,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27亿元,同比上升125%,避免经济损失30余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903名,同比上升31.6%。
经侦追逃战果突出。抓获网上在逃经济犯罪嫌疑人502名,同比增长1.8倍。其中历年上网的92人,占26.29%;厅督捕的20人,占20%;新上网的410人,占69.61%;抓获外省22人;抓获公安部B级通缉1人。
专项行动再创佳绩。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期间,呼伦贝尔市侦办的2起传销大案被公安部确定为重点督办案件,在全国名列前茅。治理商业贿赂初获战果,全区立商业贿赂案件7起,破案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3名。开展打击利用手机短信等方式发布涉税违法信息、打击制售假发票等区域性专项治理,有效规范了市场经济环境。
协作机制更加健全。自治区打击经济犯罪协调领导小组三次召开会议,重点研究打击预防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经侦总队与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反洗钱处召开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进一步密切反洗钱合作机制。与自治区国税稽查局、地税稽查局联合召开警税协作联席会议,加强打击防范涉税犯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