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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新报》刊题为经侦部门为老百姓挽回经济损失5亿多的报道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网 | 时间:2008年04月01日 | 文章来源:经侦总队

200822《北方新报》在显著位置刊登题为“公安经侦部门为老百姓挽回经济损失5亿多”的报道。内容为:

2007年,全区公安经侦部门踏实履行打击职能,严厉惩处各类经济犯罪活动,为人民群众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27亿元,避免经济损失30多亿元。

据了解,2007年,全区公安经侦部门受理各类经济犯罪案件1265起,立案859起,破案762起,涉案金额达到35.5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903人。在打击传销专项行动中,由呼伦贝尔市公安经侦部门侦办的2起传销大案被国家公安部确定为重点督办案件;赤峰市公安经侦部门捣毁传销窝点12个,追缴赃款48万元,抓获涉案人员760人,遣散1860人;通辽市公安经侦部门抓获涉案人员582人,遣散3053人,追缴赃款70.9万元。在治理商业贿赂案件中,全区公安经侦部门立案7起,破案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3人。在队伍建设方面,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公安经侦大队成为全国公安经侦系统三基工程建设示范点,乌拉特前旗公安经侦大队被评为全国公安机关优秀基层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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