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1日《内蒙古法制报》刊登题为“去年我区公安经侦部门挽回经济损失5.27亿元”的报道。
内容为:2007年,我区公安各级经侦部门全面出击,各项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全区经侦部门受理各类经济犯罪报案1265起,同比上升12.8%,立案859起,同比上升17.2%;破案762起,同比上升20%;涉案金额35.5亿元,同比上升2倍,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27亿元,同比上升125%,避免经济损失30余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903人,同比上升31.6%。
2007年,全区公安经侦部门抓获网上在逃经济犯罪嫌疑人502名,同比增长1.8倍。其中历年上网的92人,占历年上网总数的26.29%;厅督捕的20人,占20%;去年上网的410人,占去年上网总数的69.61%;抓获外省嫌疑人22人;抓获公安部B级通缉1人。在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期间,呼伦贝尔市侦办的2起传销大案被公安部确定为重点督办案件,在全国名列前茅;赤峰市立案15起,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追缴赃款48万元,抓获涉案人员760人,遣散1860人,捣毁传销窝点12个。通辽市立案6起,涉案金额461.4万元,追缴赃款70.9万元,抓获涉案人员582人,遣散3053人。治理商业贿赂初获战果。全区立商业贿赂案件7起,破案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3人。开展利用手机短信等方式散布涉税违法信息、打击制售假发票等区域性专项治理,有效规范了市场经济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