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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政府部署奥运消防安保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网 | 时间:2008年04月25日 | 文章来源:消防总队
  为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全力确保第29届北京奥运会的顺利召开,按照《公安部奥运消防安全保卫攻坚战总体方案》和《内蒙古公安消防总队2008年十项重点工作任务》的相关要求,乌兰察布市政府强力出台《奥运消防安保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为“平安奥运、平安乌市”创造良好的消防环境。
  《方案》以遏制和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全市火灾形势持久稳定为根本目标,要求全市认真贯彻消防工作的基本方针和有关法律法规,着眼于奥运安保工作大局,采取超常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认真开展单位内部的自检自查活动,加大消防执法力度,努力实现“平安奥运”的总体目标。
  《方案》共分四个工作步骤。一是部署阶段(4月下旬)。各级政府、公安部门要将消防安全保卫纳入当地的奥运安全保卫工作总体方案,并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全面动员部署。二是排查治理阶段(5月上旬至6月底)。各级政府要组织安全监管、监察、教育、建设、文化、卫生、工商、旅游、广电、质检等行业和系统行政主管部门,深入推进以“打造畅通工程”、“打开生命通道”为主题的“双通工程”建设,开展“通千门、保民生、压群亡”专项整治,按照各自职责,对本行业或本系统的排查范围内单位逐一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发动基层政府和公安派出所对50户以上的农牧区进行普遍检查,5月份以前必须完成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的同时,重点加大了对北京供电、供气、供水、供油等单位的检查力度,确保各项消防安全措施落到实处,对上述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消防部门要督促和指导单位落实各项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解决整改资金,确保在在5月30日前结束。对一时难以整改完毕的火灾隐患,各级消防部门要督促重点单位采取死看死守、暂时关停等措施,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三是集中整治阶段(7月)。各级政府要以“通千门、保民生、压群亡”的目标,加大力度对社会面上尚未整改的火灾隐患进行集中整治,对于排查中发现的危及公安消防安全,而又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必须报请政府进行挂牌督办,提请政府督促隐患单位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间、方案,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和指导,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将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民用建筑作为整治重点,严格执行公安部“一条高压线”、“三条铁规”和“四个一律”等硬性规定,对于存在消防疏散设施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堵塞、占用疏散通道,锁闭、遮挡安全出口等严重影响人员生命安全的隐患,又未按期整改完毕的单位和场所,各级消防部门务必要在7月25日前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或提请各级政府发布行政命令暂时关停,坚决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有效减少亡人火灾事故。四是重点监管阶段(8月至10月)。主要任务是巩固前期工作取得的成绩,继续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高层民用建筑、地下空间等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人员密集场所等单位持续开展错时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火灾隐患,严防群死群伤和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的成功举办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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