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锡林郭勒盟行署出台“七项制度”推进奥运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
|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网 | 时间:2008年05月22日
| 文章来源:消防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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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做好奥运安保工作,锡林郭勒盟行署结合工作实际,出台“七项制度”,积极消除火灾隐患,保障公共消防安全,强力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努力提高全社会整体抗御火灾的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扎实做好“迎奥运,保安全”防火攻坚战。 一是实行隐患整治单位承诺制度。部分单位和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和防火、灭火知识的匮乏,是造成火灾隐患屡禁不止、层出不穷的主要原因。各级政府要意识到这个问题后,要求各单位对照火灾隐患整治攻坚战的内容进行自查自改。对查出的火灾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必须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并向行业或系统的主管部门书面承诺落实隐患排查整改措施,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二是建立举报火灾隐患奖励制度。政府通过电视广播公布火灾隐患举报电话,落实举报奖励经费,切实保护举报人的权益,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火灾隐患整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是建立重大火灾隐患督办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失职、渎职造成辖区内火灾隐患没有被及时发现并依法督促整改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四是建立火灾隐患整治联络员制度。政府了确定火灾隐患整治联络员,在火灾隐患整治中,要注重对单位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凡普查中发现的隐患必须建立火灾数据库档案,指定专人负责,与隐患单位建立直接联系,形成旗、县、市(区)、乡(苏木)联络员网,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强联络和沟通。 五是建立火灾隐患整治信息交流制度。指定相关人员创办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简报,反映工作进展动态,及时报告重要信息、重大火灾隐患及查处情况,同时吸收各地及相关部门的宝贵经验,弥补自身不足,更好推动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的开展。 六是建立火灾隐患普查消防宣传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的火灾隐患及时通过媒体广播予以曝光,通过社会舆论监督督促其整改。在深入社区、企业、单位开展火灾隐患整治的同时,消防大队向其赠送消防宣传画册、消防宣传招贴画和消防宣传单,大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将消防宣传知识送到了社区群众和企业、单位员工手中。 七是建立火灾隐患联席会议制度。各旗县市(区)政府定期组织安监、工商、文化、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互通信息,从而加大联合执法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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