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 站内搜索 - 联系我们
图片新闻 | 公安动态 | 公安工作 | 新闻发布 | 警方提示 | 办事指南 | 协查举报 | 公益信息 | 公共安全 | 公安统计 | 民警维权 | 警界风采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公安工作» 刑事犯罪侦查» 巴彦淖尔市“打盗抢抓逃犯”专项斗争系列报道(之六)
【字体:
巴彦淖尔市“打盗抢抓逃犯”专项斗争系列报道(之六)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网 | 时间:2008年03月21日 | 文章来源:刑警总队
    临河区公安分局为全面推进“三基”工程建设 ,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密切警民关系,构建和谐社会,推动“打盗抢抓逃犯”专项斗争深入发展。区局决定利用元旦、春节的“爱民月”活动,集中两个月的时间,开展了一次社区民警“十进家”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其具体内容、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工作要求为:
     一、“十进家”内容
    (一)进涉法上访人员的家,送法律、送温暖,为上访人员释疑、理气、登记,帮助解决涉法上访案件;
    (二)进未破案件受害人的家,送温暖、送侦破进展情况,收集相关案件信息,尽快侦破案件,争取受害人及其家属的理解和支持;
    (三)进逃犯亲属的家,送政策、送法律,动员亲属敦促投案,并积极收集逃犯信息,了解掌握逃犯社会关系及同案人员情况,补充、完善逃犯工作档案,利于缉捕逃犯;
    (四)进村社、居委会干部,见义勇为人员、治安积极分子的家,送支持、送奖励、树典型,鼓励其积极参与治安防范工作;
    (五)进监所在押人员、重点人口的家,送政策、送法律,促其转化,提供配合,检举犯罪;
    (六)进外来流动人口的家,送法律、送服务,帮助登记办理暂住证等有关证照,并教育其知法守法,保障其合法权益;
    (七)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家,送安全、送保障、送放心,积极为经济建设提供优质服务;
    (八)进困难企业下岗职工、社会弱势群体低保人员的家,送爱心、送支持,理顺情绪,减少对立,掌握动态;
    (九)进涉爆、公共娱乐场所、废旧金属收购及沿街商业门点业主的家,送法规,宣讲法律、落实“三防”措施,以减少治安隐患,预防各类案件的发生;
    (十)进老党员、老先进、老职工、老干部、老公安及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家,送敬意、送关怀,广泛征求意见,不断改进公安工作。
     二、工作目标
    (一)牢固树立“警力有限,民力无穷”的思想,从根本上解决不愿做、不会做、不善做群众工作的问题,提高群众见警率,彻底改变好人怕坏人的现状。
    (二)摸清辖区在逃人员底数,了解掌握逃犯社会关系及同案人员情况,进一步补充、完善追逃工作档案,力争抓获一批逃犯或规劝一批逃犯投案自首。
    (三)摸清辖区重点人口情况,认真做到“四知”即:知家庭情况,知经济状况,知社会交往,知现实表现。
    (四)积极采集治安信息,健全重点人口档案,广辟线索来源,挖出一批隐藏较深的违法犯罪人员,攻破一批大案要案。
    (五)摸清辖区暂住人口情况底数,切实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控制和打击流窜犯罪。
    (六)开展社会矛盾大排查、掌握敌情、社情、政情、民情,增进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减少对立情绪,创造宽松的社区环境,推动公安机关由被动出击向主动防范的重大转变。
    (七)全面开展“四防”(即防火、防盗、防诈骗、防治安灾害事故)宣传工作,提高群众自防意识,严防各类案件、事故的发生。落实便民、利民措施,不断拓宽为人民服务的领域,真正为群众办一批好事、实事。
     三、工作措施
    (一)与“三基”工作结合,通过“十进家”活动,实现警力前移,做实基层;实现信息灵通,强化基础,实现警民互信互动。
    (二)与“爱民月”“送温暖”活动结合,广泛开展对困难户、上访户和弱势群体访贫问苦、结对帮扶、助残助教等活动,从细微处入手,给群众送去关心和帮助,争取民心,提高群众参与治安的积极性,共同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三)与“冬季严打整治”战役结合,不断完善全警巡逻机制,深化破案追逃深挖犯罪工作,从根本上维护社会秩序的长治久安。
    (四)与“社会矛盾排查”工作结合,体现“情报主导警务”的理念,拓宽情报渠道,开辟线索来源,使民警在与群众的广泛接触中能够更深入地了解社情民意,更多地了解深层次、预警性的情报信息,掌握工作主动权。
    (五)与关注、关心民生、民计结合,切实增强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着力激发广大群众参与治安的积极性,推动公安机关由被动出击向主动防范的重大转变,形成群众参与的大治安格局。
     四、工作要求
    (一)、为使各派出所高度重视“十进家”活动开展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十进家”活动置于基层基础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使警力真正沉到群众中去,切实抓出成效,抓出亮点,区局将召开派出所长、分管社区副所长及社区民警大会,进行专题动员部署。
    (二)区局决定从1月16日起,社区民警实行全日制、错时制弹性工作制度,要求每个社区民警每日至少走访5户,60天必须完成300户走访任务,所长必须合理安排好所内值班备勤工作,无特殊任务,无局长指令,任何人不得调动社区民警从事其它工作,确保社区民警走访工作不受任何干扰。
    (三)各派出所必须制定周密的工作计划,实行所领导包片、包社区制度,确定重点走访对象名单,梳理出走访任务,将任务细化、量化到每个社区民警身上,要与办事处居委会、村社干部主动联系,密切配合,确保“十进家”工作保质保量如期完成,达到预期工作目标。
    (四)各派出所在开展“十进家”活动期间,实行所长24小时跟班制度,所长必须要深入社区负责督促、检查、指导、协调、处置、救援等工作。并每日召开一次晨会,对前一天的走访工作进行讲评,并作书面记载,做为今后民警评优的主要依据。
    (五)各派出所要建立“十进家”工作台帐及走访日志,台帐由专人负责,每日汇总各社区民警收集的信息,按类别整理登记,网上报基层基础科,基层基础科、督察大队将随即进行抽查,如发现有一户弄虚作假的情况,取消民警全年评优、旅游资格,发现三户以上弄虚作假的将责令该派出所的入户工作全部返工,并给予所长纪律处分,取消该派出所全年评优资格,并通报全局。社区民警对开展的每一次进家入户活动,都要详细记录走访时间、走访地点、走访对象、走访内容、走访效果,并由走访民警、走访对象、派出所所长分别签字。
    (六)各派出所对每日收集的情况,要在晨会上集中解剖、研判,全力设法解决,对于无法解决问题,书面报局里,由局里统一协调解决。
    (七)基层基础科具体负责全局“十进家”活动的业务指导工作,严格执行“一日一报、一报一查”工作制度,同时对各派出所每日上报的情况,搞好汇总、归类、评比工作,按管辖及时交由相关科室处理,相关科室必须在5日之内将办理结果反馈当事人。基层基础科根据“十进家”内容,制作印刷版、电子版《“十进家”活动入户登记表》、《人口规范化信息表》及为每个社区民警印制300张《警民联系卡》,及20000册《临河居民安全防范手册》、《致逃犯家属一封信》,下发派出所执行。
    (八)为确保“十进家”活动的扎实开展,实行局党委成员包所制度,党委包所成员每日深入承包所一线督导、检查工作不得少于两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为承包所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除督察大队每日进行跟踪督查外,包所的局领导也要进入重点走访对象家,抽查“十进家”活动入户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当场整改,并将处理情况写入《“十进家”活动入户检查记录本》中备查。
    (九)在“十进家”活动期间,刑警、巡防、治安、法制、网监、督察、政工部门要全力支持、配合派出所各项工作。巡防大队要加大对居民区、沿街商业网点的巡逻防控力度,提高见警率;法制科对于派出所的各类案件要优先、快速审核;刑警大队各中队要积极主动协助责任区派出所查处各类案件;治安大队要加强对涉爆、特行、废旧金属收购、公共娱乐等各类复杂场所的检查;网监大队必须保证公安网络的畅通无阻;督察大队、政工科邀请新闻媒体记者全程跟踪报道民警入户情况;其他警种也要动起来,要举全局之力,形成全局互动,以各种方式减轻派出所的压力,全力保障派出所的入户走访工作。
    (十)“十进家”活动结束后,区局将要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实地抽查考核,对于在规定的时间内走访工作任务未完成、工作不深、不细、走过场的派出所,所长就地免职处理,还要追究包所局领导责任,并通报全局,对于工作成绩突出的派出所及民警,区局将给予重奖。








报 : 公安部五局、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综治办、厅党委
发 :各盟市、呼铁、大林公安局专项办
送:厅办公室、指挥中心、督察处、宣传处、经侦总队、治安总队、边防总队、出入境管理局、交警总队、禁毒总队、监管总队、法制处、行动技术总队、网监处、通信处、装财处、基层基础工作处、集通铁路公安局。
自治区民航、林业公安局,呼和浩特海关、满洲里海关缉私局
签发人:张建国    核稿人:郑有俊      承办人:李嘉祥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