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公安局在全市“打盗抢抓逃犯”专项斗争部署开展以来,高度重视专项斗争宣传工作,积极发挥公安机关新闻发布制度的作用,市公安局宣传部门主动与电视台、报社等相关新闻宣传单位联系,大力宣传公安机关“打盗抢抓逃犯”专项斗争的前期部署和取得战果情况,大张旗鼓地宣传公安机关全力开展“打盗抢抓逃犯”专项斗争并争取全胜的信心与决心,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专项斗争氛围,推动全市专项斗争工作深入开展,力争专项斗争在全市取得可喜战果。为此,市公安局采取了以下主要措施:一是积极向《通辽日报》、《科尔沁都市报》和通辽电视台等相关新闻媒体通报专项斗争进展情况,保证对公安机关“打盗抢抓逃犯”专项斗争的宣传率。二是通过通辽市电视台一套新闻节目播发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并在《通辽日报》刊发了《全市公安机关“打盗抢抓逃犯”拉开帷幕》,在《科尔沁都市报》刊登了《打盗抢抓逃犯,全市一月抓逃44名》等新闻稿件,极大地鼓舞了民警士气,振奋了群众民心,震慑了犯罪分子,社会反响良好。三是积极向报社投稿的同时,邀请报社记者到市局进行采访,发动群众和社会各界参与专项斗争。四是充分运用公安四级网络,在市公安局主页上开辟专栏,对专项斗争进展情况进行定期通报,推动全市专项斗争继续向纵深开展。
报 : 公安部五局、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综治办、厅党委
发 :各盟市、呼铁、大林公安局专项办
送:厅办公室、指挥中心、督察处、宣传处、经侦总队、治安总队、边防总队、出入境管理局、交警总队、禁毒总队、监管总队、法制处、行动技术总队、网监处、通信处、装财处、基层基础工作处、集通铁路公安局。
自治区民航、林业公安局,呼和浩特海关、满洲里海关缉私局
签发人:伊景林 承办人:妥雅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