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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强化宣传推动全区“打盗抢抓逃犯”专项斗争再掀新高潮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网 | 时间:2008年03月21日 | 文章来源:刑警总队
    3月11日,全区“打盗抢抓逃犯”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赵黎平在厅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上明确要求:要通过宣传报道,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对犯罪分子形成震慑,对人民群众进行鼓舞。为此,3月13日,公安厅“打盗抢抓逃犯”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邀请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内蒙古日报》、内蒙古电视台等十余家新闻单位的记者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并接受了记者的现场采访。
    公安厅“打盗抢抓逃犯”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刑警总队政委李铁丰向社会各界宣传了开展此次专项斗争的重大现实意义和公安机关必胜的决心、信心,公布了全区专项斗争部署、开展情况及取得的主要战果,推出了破案抓逃“三项措施”:第一,树立典型,推广经验,确保破案抓逃既定目标的实现。决定在全区公安机关推广巴彦淖尔市破案抓逃先进经验,改进战法,快速侦破一批重大案件、抓获一批重大逃犯,实现全区破案抓逃任务目标。即:各地在如实立案的基础上,“两抢一盗”案件的现案破案数比去年同期提高10%,积、隐、漏案、协外破案不低于去年同期水平;抓捕网上逃犯数比去年同期提高20%;盗抢汽车破案绝对数在去年同期的基础上提高20%。第二,细化责任,兑现奖惩,确保专项斗争打出实效。1、明确全区各级公安机关及其警种、部门的主要领导是本地区、警种、部门开展专项斗争的第一责任人,对辖区、警种、部门专项斗争开展情况负总责。2、要细化任务目标、明确责任奖惩到警种、部门、岗位和民警,对破案抓逃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兑现奖励。对工作不力、成效部明显的,要批评、教育,责令改正。3、公安厅定期对各盟市公安机关取得的战果进行排名通报,对各警种、部门专项斗争开展情况进行评价;对盟市、旗县(市区)公安机关战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盟市公安局年终绩效考核、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的依据之一。第三,强化宣传,发动群众,浓烈专项斗争“严打”氛围。1、各地区、各警种、部门要灵活采取新闻发布会、随警采访、专题报道等方式,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大众媒体向社会各界宣传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实现破案抓逃与宣传报道同步跟进,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对犯罪分子形成震慑,对人民群众进行鼓舞。2、公安厅将协商自治区法、检机关,联合发布《关于敦促在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进行广泛宣传,并以派出所为单位,在全区城市、农村、牧区广泛张贴。对投案自首的在逃人员,公安机关将出具相关证明,积极协商法、检机关从轻、减轻处罚;3、公布举报电话,对提供线索直接破获案件、抓获逃犯的群众,进行奖励,并为其保守秘密。
    巴彦淖尔市公安局副局长苏勇从认识、信心、组织、措施、宣传、保障等方面介绍了开展“打盗抢抓逃犯”专项斗争的经验及取得的战果;呼市公安局新城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李来惠选取专项斗争中打掉的7个抢劫团伙,宣传当地严打的高压态势,并采取以案说法的方式,从作案时间、地点、手段、工具、人员等方面分析了目前呼市地区街头“两抢”案件的规律特点,增强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
    公安厅“打盗抢抓逃犯”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刑警总队副总队长伊景林接受了记者的现场采访,从开展此次专项斗争的特殊性、重要性及公安机关采取的打、防、控具体措施等方面回答了记者的提问,并提示广大群众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增强与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意识。
    公安厅“打盗抢抓逃犯”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宣传处处长温焕宝主持了发布会。发布会气氛活跃,记者积极采访,并表示对专项斗争要进行大力宣传报道。


报 : 公安部五局、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综治办、厅党委
发 :各盟市、呼铁、大林公安局专项办
送:厅办公室、指挥中心、督察处、宣传处、经侦总队、治安总队、边防总队、出入境管理局、交警总队、禁毒总队、监管总队、法制处、行动技术总队、网监总队、通信处、装财处、基层基础工作处、集通铁路公安局。
自治区民航、林业公安局,呼和浩特海关、满洲里海关缉私局
签发人:李铁丰    核稿人:郑有俊      承办人:任永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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