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11日,自治区公安厅召开了“打盗抢抓逃犯”专项斗争成员单位会议,自治区公安厅厅长赵黎平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通报了近期“打盗抢抓逃犯”专项斗争所取得的战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下步工作要求。同时对治安部门积极参与“打盗抢抓逃犯”专项斗争提出了明确意见:一是治安部门要主动出击,发挥优势,在巡逻防控的日常工作中主动发现案件,不仅抓自己部门的逃犯,同时要协助其他部门、警种抓逃犯;二是治安部门要加强对社会面的控制,以整治“枪患”、“刀患”突出问题为重点,开展清枪治爆、清理管制刀具专项行动,对出入公共场所携带刀具的可疑人员要进行主动盘查、搜查,以此为线索破获案件,加强管理,必要时主动采取强制措施。为认真贯彻落实赵厅长讲话精神,切实加大 “打盗抢抓逃犯”专项斗争的工作力度,治安总队雷厉风行,行动迅速,于3月12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打盗抢抓逃犯”专项斗争工作力度的通知》,并对深化本警种开展“打盗抢抓逃犯”专项斗争提出以下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开展“打盗抢抓逃犯”专项斗争是今年全国、全区各级公安机关多警种联动涉及全局的工作,各级治安部门特别是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打盗抢抓逃犯”专项斗争的重要性,要讲政治、讲大局,切实重视“打盗抢抓逃犯”专项斗争的开展。从3月10日之前各地治安部门上报的信息看,全区治安部门共抓获逃犯63名,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也存在重视不够、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各级治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斗争的领导,做到认识、组织、部署、措施、保障到位,确保专项斗争实现预期目标。
二、突出重点,强化防控
治安部门要将“打盗抢抓逃犯”专项斗争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要发挥治安部门也是主力军的作用,以当前存在的“枪患”、“刀患”等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治,结合目前开展的清枪治爆清理管制刀具等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对流散在社会上的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爆炸危险物品的收缴工作力度。要进一步强化各种行业场所的管理工作,加对大行业场所的清查、检查力度,堵住犯罪分子行、销、住等渠道,工作中及时发现线索、案件,抓捕逃犯。
各级治安部门的巡警要发挥职能优势,进一步加强巡逻防范工作,把警力向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布控,特别是要对公共场所、商业网点等治安复杂场所加强巡视监控,注重在工作中主动发现案件、线索。各地派出所治安民警要加强对辖区内各旅店、桑拿、洗浴等场所的管理,与这些场所进行联网,安装自动报警装置或建立信息平台,充分利用旅店业治安管理等信息系统,抓获各类网上逃犯。
三、主动出击,提高效率
赵厅长在讲话中强调“各级公安机关在办理案件时要讲究办案效率,不拖案、不积案、不办死案,把案件侦破在第一时间,第一回合,突出接警快、出警快、处警快、破案快的特点,建立快破案机制,不打消耗战、持久战,谋求侦查破案的价值观”。各级治安部门在侦查破案时要提高办案效率,通过此次专项斗争,查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把治安部门受理的管辖刑事案件尽快办结,对历年未抓获的逃犯借这次专项斗争尽快抓获;对正在侦查的案件要讲究方法、整合资源,快速破案,推动破案战果。
四、畅通信息,定期通报
各级治安部门在开展“打盗抢抓逃犯”专项斗争中,要强化信息报送工作,对涉及本部门的信息要及时报送公安厅治安总队,每月5日之前对本地区治安部门上个月抓获逃犯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并报公安厅治安总队。各地治安部门上报“打盗抢抓逃犯”专项工作信息情况、抓获逃犯情况,由公安厅治安总队定期通报全区。各级治安部门(包括派出所治安民警和巡警)上报治安部门或协助其他警种抓获逃犯情况,如果是协助其他警种、部门抓获逃犯请在“打盗抢抓逃犯”专项斗争战果统计表中的备注栏中注明。
五、广泛发动群众,大造宣传声势
各级治安部门要广泛动员群众积极投身到专项斗争中来,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以发布公告、开设宣传栏、张贴标语、散发传单等形式,大力推进宣传攻势,教育、鼓励群众揭发检举犯罪线索,敦促犯罪分子投案自首,迅速掀起宣传攻势,营造浓厚的严打氛围。
六、加强协作,形成合力
赵厅长指出:“打盗抢抓逃犯”专项斗争,就是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对公安机关合成战斗力、反应能力、适应能力的一次实践检验。因此全区各级治安部门在“打盗抢抓逃犯”专项斗争中一定要树立大局意识,要立足本地本职本岗,转变观念,突破常规,研究方法,采取措施,加强与其他警种、部门协作与配合,共同推动专项斗争的开展,形成打击合力。
报 : 公安部五局、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综治办、厅党委
发 :各盟市、呼铁、大林公安局专项办
送:厅办公室、指挥中心、督察处、宣传处、经侦总队、治安总队、边防总队、出入境管理局、交警总队、禁毒总队、监管总队、法制处、行动技术总队、网监总队、通信处、装财处、基层基础工作处、集通铁路公安局。
自治区民航、林业公安局,呼和浩特海关、满洲里海关缉私局
签发人:李铁丰 核稿人:郑有俊 承办人:萨茹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