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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安部部署查控及打击流窜犯罪工作以来,我区各级公安机关认真按照公安部的要求,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和主人翁精神,积极配合北京市公安局工作组开展查控高危人群及缉捕北京上网的内蒙古籍在逃人员的工作,为全国“两会”、北京奥运平安创造良好社会治安环境。 一、领导重视,积极部署,迅速掀起全区公安机关开展专项工作的高潮。按照公安部《查控及打击流窜犯罪工作方案》的部署,公安厅赵黎平厅长、刘尤福副巡视员分别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公安厅刑警总队配合北京公安局迅速开展相关工作。2月28日,北京市公安局查控及打击流窜犯罪工作组一行在内蒙古公安厅刑警总队与南小平副总队长及相关业务支队人员进行了座谈,进一步明确了北京工作组此行的目的、工作方式以及内蒙古公安机关需配合开展的各项工作。为确保此次专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切实消除我区可能影响北京奥运安全的社会治安隐患,南小平副总队长代表刑警总队在会上强调:一是此项工作以“打盗抢抓逃犯”专项斗争办公室具体负责,立即制定工作方案,保障专项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将北京市公安局提供的710名内蒙籍高危人员和北京上网的114名内蒙籍在逃人员逐人按户籍地分解下发,明确户籍地公安机关及民警的查控和缉捕任务。每名查控对象均要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特别是领导的责任。三是刑警总队抽调2名民警协助北京工作组分东西部赴各盟市开展查控工作。工作组要加强信息反馈,及时通报各项工作情况。四是查控专项工作要与专项斗争紧密结合,确保取得最大实效。专项办迅速落实,制定下发全区查控及打击流窜犯罪专项工作方案,要求基层公安机关紧紧围绕北京奥运安全保卫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我区高危人群的动态掌控,逐人落实责任,确保公安机关对每名高危人员不失控、不脱管。进一步强化对流窜犯罪的查控及打击力度,做到及时发现、尽早打击。进一步加强和北京公安局的交流与合作,事当已办,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按照公安厅专项办的统一部署,结合内蒙古地域特点,北京、内蒙联合工作组分东西部两大组,分赴各盟市开展查控高危人群及缉捕在逃人员的工作。 二、各盟市公安机关迅速落实专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战果。各盟市公安局按照公安厅的要求,迅速成立专项工作机构,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了专项工作方案,确保了专项工作及时有序开展。截止3月14日,全区各级公安机关已配合北京工作组完成301名高危人员的查控和核实工作,核查率43%。同时,已抓获北京上网的内蒙古籍在逃人员10名,取得阶段性战果。同时,为北京公安局提供了30余万犯罪人员信息资料,充实了北京市公安局掌握的犯罪信息资源。 呼市公安局组织专人及时对北京公安局提供的高危人员名单按照户籍地划分归类,并于3月3日召集全市九个旗县区刑警大队分管领导和专业人员召开查控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对查控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和安排。 包头市公安局在查控工作中与北京市公安局建立了互换信息,异地侦查、异地使用刑事特情的长效合作机制,为两地在今后工作中及时有效地开展打击犯罪活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呼伦贝尔市公安局明确查控及打击流窜犯罪专项工作以刑警支队牵头,逐级确立责任人,签订责任状,全面发动基层治保组织和社会力量,确保将每名需要展开工作的调查对象纳入公安机关的有效掌控范围之列,并随时掌握动向,了解其现实表现,做到对高危人员的实时监控。同时,细致梳理历年信访案件信息,对曾扬言要进京上访、闹事、作案的重点人员,及时查控,做好控制和教育工作。 兴安盟公安局迅速落实公安厅要求,积极配合北京工作组开展高危人员查控工作,加大对北京上网的兴安盟籍在逃人员缉捕工作力度,在3月6日成功抓获北京上网在逃人员崔明伟(在逃编号:1101060009992007080254)后,又于3月10日一举抓获北京上网的2名在逃人员:刘杰(在逃编号:1101050009992006050219)、于国军(在逃编号:1101050009992007090453)。 赤峰市公安局迅速制定防止148名赤峰籍高危人员在奥运会期间进京的查控工作措施和方法,并严格落实责任倒查。并将本次查控工作情况列为对各旗县公安局年终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锡盟公安局按照公安厅的统一部署,结合当地实际,加大对境内从事第三产业的新疆籍及其他外地违法犯罪人员的查控和打击力度。并在重点旗县分别建立2至5人的工作联络站,严密查控境内高危人员的活动情况。 巴彦淖尔市公安局将本次查控工作确立为“一把手”工作,要求各旗县区公安局在最短时间内查清北京公安局提供的12名巴彦淖尔籍高危人员基本情况,对北京上网的4名巴彦淖尔籍在逃人员尽快缉拿归案。并因地制宜制定了工作措施:一是以派出所牵头,以辖区为单位进行清查。二是刑侦部门充分运用专业手段,对本地流窜犯罪进行强有力打击。三是对重点网上在逃人员落实户籍地公安机关签收制度。四是加强警种间的协作与配合,派出所和刑警队共同承担查控任务,切实将查控工作落到实处。 乌海市公安局领导重视,提前部署,从“打盗抢抓逃犯”专项斗争开始以来,及时从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中下载外地上网的乌海籍在逃人员信息,按户籍地发至各派出所,落实抓捕措施。分别于2月14日和22日抓获北京上网的乌海籍在逃人员王银婵(在逃编号:1102240009992005110179)和张剑(在逃编号:1101060009992001100019,专项斗争公安部重点缉捕在逃人员)。 大林公安局认真落实公安厅部署,结合林区没有户籍管辖的实际,主动开展以呼伦贝尔籍高危人员及网上在逃人员为查控和打击重点并逐人开展“八查”工作。
报 : 公安部五局、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综治办、厅党委 发 :各盟市、呼铁、大林公安局专项办 送:厅办公室、指挥中心、督察处、宣传处、经侦总队、治安总队、边防总队、出入境管理局、交警总队、禁毒总队、监管总队、法制处、行动技术总队、网监总队、通信处、装财处、基层基础工作处、集通铁路公安局。 自治区民航、林业公安局,呼和浩特海关、满洲里海关缉私局 签发人:南小平 承办人:牛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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