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公安厅科技厅关于科技强警示范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内政办字〔2005〕312号)(以下简称《转发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公安厅、科技厅于2005年底联合组织开展了全区第一批科技强警示范建设工作。经过近一年的紧张建设,全区第一批7个科技强警示范地区全部完成建设方案,并于2007年4月初通过了公安厅和科技厅联合组织的验收。自治区人民政府在今年7月份召开的全区公安科技大会上对全区第一批科技强警示范地区和基层示范单位进行了挂牌命名表彰,标志着全区第一批科技强警示范建设工作已基本完成。
根据《转发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公安厅、科技厅决定从2007年6月底至2008年底开展全区第二批科技强警示范建设工作。2007年6月12日,自治区公安厅、科技厅下发《关于开展全区第二批科技强警示范建设工作的通知》(内公办〔2007〕37号),要求各盟市公安局、科技局组织推荐全区第二批科技强警示范地区申报工作,同时,组织开展全区第二批科技强警示范单位建设。按照通知要求,各地已迅速行动,深入动员部署,同时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落实经费等保障条件。截止目前,全区共有11个盟市16个旗县(市区)申报了第二批科技强警示范建设地区;有11个盟市上报了共41个基层示范建设单位名单和建设方案。此项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