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以来,全区公安派出所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规定(试行)》和全区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现场会精神,加大了对城镇居民区、农村牧区和非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力度,扎实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水平明显提升,为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维护社会火灾形势稳定做出了贡献。1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下发《关于表彰奖励2007年度“消防监督先进公安派出所”和“消防监督先进民警”的通报》,对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石东路派出所等95个 “消防监督先进公安派出所”和孙常胜等182名“消防监督先进民警”予以通报表彰。
同时,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继续做好消防监督工作,不断提高消防监督水平,为防控火灾、维护稳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07年,自治区公安厅为了做好此次“双先”评比工作,制定了《争创“消防监督先进公安派出所”和“消防监督先进民警”活动方案》,明确了争创“双先”工作标准,并分为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推荐评选三个阶段实施评选工作。同时,对争创“双先”活动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一是领导要重视。开展争创“双先”活动是落实“三基”工程建设要求,推进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依法、全面、规范开展的重要举措。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通过争创“双先”活动的开展,扎实推进“三基”建设,全面加强全区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区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水平。二是参与要广泛。各地要发动全体派出所干警广泛参与争创“双先”活动,提高全区各个公安派出所和广大民警开展消防监督工作的积极性,着力解决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开展不均衡、不普遍、不深入的问题,全面夯实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基础。三是指导要深入。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是消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要抽调得力人员,深入公安派出所进行面对面指导,着力解决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业务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对经过实践认可的做法,要大力推广,实现成果转化。四是评选要客观。考核评定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确保考评质量,保证宁缺勿滥。要坚持典型带头、整体推进的原则,建立起评选消防工作先进公安派出所、优秀民警的长效机制,以评选工作为龙头,推动全区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整体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