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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当前经侦民警应着重培养的几个工作素质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网 | 时间:2007年11月14日 | 文章来源:指挥中心
 一、具备高度责任心的素质。工作责任心是提高办案质量的基础,更是决定性因素,如果经侦民警没有工作责任心,水平再高,知识再广,也会一事无成,也不会去学习、钻研、探索解决问题,也不会有工作紧迫感、压力感。因此,经侦民警要切实打牢“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并且落实到具体行动中去,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二、严守规范的素质。经过几年的经侦工作规范化建设,各级经侦部门都制定了一套涉及侦查工作、队伍建设、工作管理等涉及经侦工作方方面面的制度,这些制度的制定是为了使经侦工作纳入健康有序的轨道,使民警工作的方式、方法都有章可循。但事实上由于民警办案都有各自的固有习惯,在有些方面这些规章制定落实的不彻底。目前,经侦民警工作中的不规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收集证据随意性强。主要表现为不依程序收集证据或者收集证据不完备;二是程序执法不严。执法办案不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或者随意简化程序,影响了案件的处理,特别是不履行告知义务;三是思想观念陈旧,指导思想偏差,“宁枉勿纵”、“宁严勿宽”的思维定势,影响执法的公正性。这些问题既关系到执法素质和形象的问题,更关系到民警杜绝违法行为发生的问题。因此,经侦民警在工作过程中要加强规范意识,而经侦部门也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及时制定出相应的规章制度,并抓好落实管理工作。
     三、主动出击的素质。近年来,经济犯罪发案数呈逐年稳步上升的态势,经济犯罪仍然还处于一个高发阶段。而部分经侦部门却明显案源少,主要问题在于经侦民警缺乏主动出击的素质。经侦民警要具备主动出击的素质,就必须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必须树立情报信息为支柱的侦查工作观念,通过加强对各类经济犯罪情报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利用,及时发现线索、揭露犯罪,提高主动发现、先期控制、及时打击经济犯罪的能力;二是对经济犯罪新变化和经侦工作新特点、新问题要有敏锐的洞察力,并能加强对经济犯罪规律、特点、趋势、对策的分析研究;三是要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自己的综合侦查能力,强化自己的侦查技能、侦查措施、侦查谋略的正确运用。
      四、创新的素质。目前经侦部门同经济犯罪作斗争的手段还常常习惯于过去刑侦的侦查方法,侦查手段明显滞后,接影响到对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因此经侦民警应当要具备创新意识,特别是要加强侦查方法的创新,通过学习和知识更新,不断总结科学高效的侦查方法,运用于工作实践。
      五、团结协作的素质。经侦破案是一项系统工程,办案民警必须要摆正位置,加强团队间的团结协助,善于听从同志的意见,取长补短,并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用自己的聪明才智来帮助破案。民警的团结协助要讲究以下几个原则:一是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挥每个民警的主观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二是责权利相统一原则,切实让每个民警负起责来,挑起担来;三是自主侦查与规范操作相统一原则,确保侦查工作的依法、有序、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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